露水河林业局慈善基金会
募捐倡议书
全局职工同志们:
你们好!
拥有健康和快乐是我们每个人的梦想。当我们和朋友高歌、放声欢笑的时候;当我们和家人团聚、共享天伦的时候;当我们每天高高兴兴上班,享受快乐生活的时候;当我们努力工作,畅想人生理想的时候。您可知道,就在我们身边,也许您的兄弟姐妹正在经受病痛的无尽折磨,也许您的兄弟姐妹正在面临与亲人生离死别的痛苦,也许您兄弟姐妹的亲人正在遥远的家乡等待寄来的那一份微薄的工资来糊口。
生命是脆弱的,但人心是坚强的;生活是残酷的,但我们是仁爱的;病魔是无情的,但我们是有情的。您无私的爱,也许无法改变一切,但却可以让一个渴望生命的人变得坚强;您温暖的手,也许不能拯救生命,但却足以为身处绝境的人撑起一片希望的天空;您的捐款,也许数额不大,但在关键时刻就是流在病人身体中汇成生命的血液!我们坚信,爱心会升起一道神圣的光环,给人温暖,给人勇气,助人击退病魔与困难,健康快乐地生活和工作下去!
职工同志们,为了帮助更多需要被关爱的兄弟姐妹们,我局慈善基金会已于3月21日正式成立,3月25日--4月4日进行首次慈善基金募捐活动。请伸出友爱之手,献上一份爱心!
滴水可以汇成江河,碎石可以堆成海岛。谁道世间无情,您的仁爱之心,点滴之恩,即可重燃一位渴望健康的生命!谁道命运不幸,您的诚挚关怀,就是他们最大的幸运!让我们一同努力,共伸援助之手帮助更多需要关爱的人们度过难关,愿我们的点滴付出汇成爱心的暖流,化成默默的祝福,用爱心去播种每一寸渴望阳光的心灵,编织每一个憧憬美好生活的花环,携手互助,共筑希望!
倡议人:露水河林业局慈善基金管理理事会
年3月25日
露水河林业局慈善基金募集使用
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大困难职工帮扶力度,集中企业和职工的资金力量,整合慈善资源,经局*委研究,决定筹建“露水河林业局慈善基金会”。为规范基金募集和使用行为,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露林为目标,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和“慈心济世、善举助人、温情互暖、和谐共进”的慈善精神,凝聚企业和职工力量,依托慈善基金会这个辅助救助平台,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救助孤残、赈灾救援、大病救治、助学兴教等慈善活动,为扶助弱势群体,发展我局慈善事业,维护林区社会稳定服务。
二、募集慈善基金的原则、范围及募集时间
(一)募集原则
1.募集和捐赠活动由局*委统一领导,局工会具体实施。坚持部门牵头发动和全局职工参与相结合,干部带头捐款与全体职工积极捐款相结合。实行“企业出一部分、职工捐一部分”的办法,广泛筹集慈善款项。
2.企业每年向本慈善基金会捐赠15万元。职工捐赠以自愿参予为原则。本局有意向捐赠的职工可参照以下标准:正处级以上干部捐赠元、副处级干部捐赠元、管理人员(机关、基层)捐赠50元、在职职工捐赠20元。离退休人员视个人经济能力自愿捐赠,额度不限。每年捐赠活动结束后,张贴“慈善功德榜”予以公示。
3.本基金会成立后,除特殊情况开展定向捐赠活动外(如赈灾捐款、公益活动),局和各单位原则上不再另行搞其他捐赠活动。
(二)募集范围
凡露水河林业局在册、离退休职工及职工家属,都有权利、有义务向本慈善基金会捐赠善款,奉献爱心。改制企业、社会各界本着爱心互助的原则,可自愿参予捐赠行动。
(三)募集时间
集中捐赠活动安排在每年3月份,以后每年都要开展一次集中捐赠活动。
三、慈善基金的管理
(一)成立露水河林业局慈善基金管理理事会,对慈善基金进行管理监督。
理事长:陈国民
副理事长:王长世
常任理事:郭春燕李磊闫秀*
于惠玲王辉王冰
王振宇宫振刚岳敏
理事:由基层工会主席担任
常设机构在局工会,负责善款募集和捐赠活动的统一组织和基金的日常管理使用,各基层单位以工会为主体,协调开展。
(二)本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统一进入局慈善基金会专用账户,专款专用。按照《捐赠法》及有关规定接收捐赠款,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三)本基金的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每年年初,基金管理理事会按时召开专项会议,审定下列事项:
1.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情况;
2.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3.当年年度捐赠者名册及有关资料。
(四)本基金使用情况每年由局审计处审查1次,并由局工会在局职代会上向职工代表做书面报告。
四、慈善基金救助疾患范围及使用原则
(一)慈善基金救助大病疾患范围
以下25种重大疾病,纳入救助范围: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二)慈善基金使用原则
1、慈善基金主要用于露水河林业局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坚持“谁捐款、谁受益”的原则,凡当年向本基金会捐赠资金的职工其直系亲属,都有权在个人家庭生活发生困难时向本基金会申请救助。救助额度以基金管理理事会研究审定结果为准。原则上,职工及直系亲属单次单人救助额不超过10,元,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额不超过20,元。如发生大额度及特殊情况的救助,需召开局**领导班子专项会议审定后办理。
2.职工患以上25种重大疾病,经住院治疗、医保核销后,给予个人自费额10%—20%的救助比例。
3.职工家庭发生一般疾病造成生活困难,需要救助的,经基层单位核实,对照职工家庭人均收入总额,报局工会审定,确定救助额。
4.困难职工子女考取本科以上大学的,救助额为1,-2,元。
5.对职工家庭突发事件(火灾、水灾),进行及时救助,视损失情况给予-2,元救助。
6.除特殊情况对受困者进行临时性救助外,一般情况下,本慈善基金每年在“五·一”、“十·一”、春节三个时间点集中发放。
7.工伤治疗发生的费用,不纳入本慈善基金服务范畴。
五、申报救助程序及所需手续
(一)申报救助程序。本基金严格执行救助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调查公示、局工会审核、理事长(工会主席)审核签字程序。
(二)申报救助所需手续。申请救助者需出具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住院诊断书、住院费用清单,以及出院结算费用票据或最终花费有效票据原件,并填写“慈善基金救助申请表”,报所在单位核实(职工直系亲属的救助申请,报职工所在单位)。
六、慈善工作补充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募集和捐赠活动的组织和动员工作,做到各负其责、通力合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宣传捐赠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慈善捐赠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职工自愿捐赠的积极性。
(三)规范操作,严细管理。接收捐赠款过程中,要严格按规定操作。每一笔捐款,必须准确开具收据并及时入账。捐赠情况要及时公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捐赠过程要做到手续严密、公开透明,确保捐赠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相关内容由露水河林业局慈善基金管理理事会负责解释。
来源:局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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