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7月中旬以来的洪涝灾害对养殖场户造成巨大损失,为尽快科学有序复产,**程度降低损失,近日省农业农村厅联合行业专家制定了《“洪涝灾害”灾后畜禽养殖场户复产技术措施指南》,以期为受灾养殖场户复产复工提供参考。
一、做好畜禽转场
1、积水严重的养殖场户,及时采取措施将被淹畜禽群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建立高燥的畜禽养殖“安全岛”。
2、转场过程不应激烈驱赶,应提前做好清淤、清障工作,装车前做好畜禽的清洗和体表消*。
3、转场会导致畜禽运输应激,应给畜禽提供充足、安全的饮用水,同时补充微量元素、维生素等降低应激。
4、转场前后,为刚产犊的牛羊等母畜提供一定量的钙和能量饮料。
二、做好饲草料配套保障供应
1、检查库房储存饲草料及青贮饲料的雨淋、水泡等情况,做好淋湿后饲料晒干与脱霉处理。
2、统计场内现有可使用饲草料,尽快协调饲草料采购、储运,必要时积极协调周边牧场调配,确保场内饲草料供给充足。
3、受灾后饲草料储存间要加强通风换气,防止霉变。
三、做好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
1.洪灾后养殖场须及时协调各方力量,尽快处置死亡畜禽,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规范处理,优先采用高温化制等方法,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采用深埋法处理。采用深埋法的,要严格按照规范合理选址、规范操作,防止污染水源和环境。严禁随意丢弃畜禽尸体,尤其是牛场避免高温引发牛只尸体裂解等公共安全问题发生。
2.在进行无害化作业时,人员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穿水靴,做好自我防护。
3.畜禽尸体处置完毕后,应及时对个人及环境进行彻底消*,接受健康检查,出现不良症状时及时就医。
四、做好粪污处理
1.对于受降雨造成的溢池应及时清理,并对场区进行消*;清理的粪污、泥浆等可随堆肥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直接外排和随意堆放。
2.有沼气工程、覆盖式(地下封闭式)贮存池的,要防火、防爆,敞口式贮存池要防跌落。
3.在安全距离边界设立“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靠近”“池深危险”等警示标语和隔离围挡。
4.开展沼气工程经常性巡查,对安全设施缺失或失修的,应聘请有资质的工程建设单位及时完善和维修,达到安全标准要求。
5.各项工作巡查之中,随时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