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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6/28 16:50:00

作者:原新梅,许杨

来源:《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摘要:命名是突发公共事件语言应急的第一环。从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发展的阶段上看,初起阶段名称多为模糊的表达;扩散阶段出现较多名称,包括专业性的全称和中英文简称;暴发阶段官方推出规范命名;回落阶段名称使用逐渐稳定统一。此次疫情期间出现了及时的命名预测,国内及国际官方公布命名较以前更加迅速,体现了我国语言应急能力的提升,同时也给语言应急能力建设提供了研究样本和借鉴启示。
  

关键词:新冠肺炎;命名;语言应急能力

一、引言

在经历了—年非典(SARS或称萨斯,即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年汶川地震、年甲流(甲型H1N1流感)等多次重大突发事件后,语言应急能力建设问题随之浮出,越来越受到语言学界的
  

自年年末,随着疫情的进展,其名称在不同阶段的使用也不相同,体现了较强的阶段性特征。

(一)不同阶段疫情名称的使用情况

此次疫情不但影响范围广,而且存续时间较长。从初起到回落经历了四个阶段,其名称的使用情况在不同阶段也各有不同。

1.初起阶段(年12月27日至年1月7日)

自年12月27日张继先最先上报疫情之日起算,至年1月7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功分离首株新冠病**株,这一时期属疫情的初起阶段,此时出现的多为模糊类和地域类名称。

此期间出现了个人
  

“新冠肺炎”名称从产生到确定几乎伴随整个疫情的全程,显示了我国语言应急能力建设的提升,也暴露了语言应急服务中的一些问题。确定名称的过程,从正反两个方面为进一步提升语言应急能力建设提供了研究的样本。

(一)从“新冠肺炎”命名的过程看语言应急能力的提升

通过纵横比较,此次疫情的命名过程体现了我国语言应急能力建设的提升,为进一步提升语言应急服务积累了宝贵经验。

1.及时预测命名,为尽早规范命名提供依据

在疫情的扩散阶段多种简称共存并用时,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刘丹青教授于1月28日提出了两个积极主张:“必须尽快形成统一的简称”和“‘新冠肺炎’是相对最为合理的简称”。同时还清晰阐述了该简称兼顾经济性原则和明晰性原则,“更加符合汉语缩写简称规律”。刁晏斌教授也指出,“在众多名称中,‘新冠肺炎’是比较理想的一个。”这些规范而科学的预测,对此次疫情名称的较早确定功不可没,对疫情名称的最终确认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

2.国内外官方命名正式推出的时间有所缩短

此次肺炎疫情自年12月27日算起,至年1月28日出现刘丹青的规范预测,2月8日官方确定使用全称“新型冠状病*肺炎”和简称“新冠肺炎”,11日世卫组织确定英文名“COVID-19”,历时一个多月,其间对名称的引导和规范意识很明确,在搜索指数上呈现出合理的趋势曲线。

相比于“新冠肺炎”,“非典”于年11月16日发现首例患者,年1月22日广东省卫生厅专家组首次提出了“非典型性肺炎”的概念,之后出现简称“非典”,这两个不具备排他性的上位概念作为“临时性称呼”一直在大量使用。至3月15日世卫组织正式将该疾病命名为“SARS”,即“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4月14日我国卫生部补救式的将其命名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至此,正式的中英命名分别耗时4个月和5个月。许多学者在“非典”疫情后期都对命名提出了建议。如王永炎、朱建平和秦笃烈提出,可以用“萨斯”取代不具有区别意义的“非典”,但此时都难以扭转“非典”的使用大势。柯平、吴志杰采集了当年5月关键词搜索数据,表明“国内大量使用的是‘非典型肺炎’和‘非典’,而极少使用‘急性重症呼吸综合症’‘急性严重呼吸道综合症’”,证明了命名一旦固化就再难以改变的事实。从正式命名的推出时间上看,新冠肺炎疫情的国内外命名均有所缩短,在命名问题上显示出语言应急能力建设有了较大提升。

(二)从“新冠肺炎”命名存在的问题看语言应急能力建设

1.针对名称过多且并存问题,需尽早加以规范

初期的名称不一大多是因医学上客观的认知因素影响,专家学者对疾病的科学认识需要一个过程,从模糊的“不明原因肺炎”到准确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新冠肺炎”疫情命名过程一直伴随着对疾病认识的加深。

扩散阶段产生的诸多名称混用则是需要尽早规范的,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冠状病*肺炎”等,语言应急能力应尽早在这一阶段发挥作用。从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出现较早并被确认为官方全称的名称“新型冠状病*肺炎”接受度很高,而出现较晚的中文简称“新冠肺炎”和英文简称“COVID-19”则与多个相似名称并存,在官方公布正式命名后又经过较长时间才超越其他中英文简称,为大众所认可。由此可见,加快语言应急启动速度,将正式命名的确定从暴发阶段提前到扩散阶段,缩短多名并存时间,有助于官方命名更快获得认可。

2.针对名称过长问题,需及时推出简称

此次疫情官方媒体常使用的名称是“新型冠状病*肺炎”,偶有使用“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等,虽然这类名称表达较为明晰,但名称偏长,会影响人们获取疫情和防疫信息的效率。早在2月2日,新华每日电讯即发文指出,“给当前疫情一个科学、简单、统一的命名”是迫在眉睫的事。对此,有专家给出了合理预测,推荐了适当的名称,官方和媒体应快速反应,正式推出简称予以规范。

3.针对名称过专问题,需兼顾专业与通俗

名称过于专业,不利于表达和宣传,甚至容易催生过多自发的民间称说。这次疫情中“野味肺炎”“新肺”“冠肺”等即产生于这一情境。英文名称也是如此,“-nCoV”是世卫组织早期推荐的专业命名,虽然描述专业准确,但较难称说,只考虑了科学性,大众接受度较低,影响了应急时的表达和宣传。世卫组织于2月11日公布的正式命名“COVID-19”则是更好的表达,“COVID-19”不仅能够自然拼读,容易为人们所接受,还考虑了疾病命名的连续性,为未来疾病的命名保留了空间,具有科学性。因此在官方推出命名时要做到科学排他,并兼顾命名的通俗性。

4.针对名称地域歧视问题,需及时加以匡正

传染病命名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与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命名有一定的区别,需要更加
  

(一)及早推出规范命名,缩短混乱阶段

及时推出规范命名可以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效率。语言学家和相应机构应及时跟踪名称的使用状况,利用大数据预测名称走向,在不适当的名称大规模使用之前,结合科学研究进展和命名原则提出合理的命名建议,助力国家及早推出科学的、受大众认可的官方命名,将官方命名从暴发阶段提前到扩散阶段甚至初起阶段,缩短多名并存的混乱时间。

(二)实现国内国际接轨,保持内外一致

此次疫情的官方命名国内于2月8日先行发布确定中文全称“新型冠状病*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简称“NCP”。但世卫组织随后于11日公布了英文命名为“COVID-19”。国内外英文名称出现了不统一的现象。冯志伟提出英文名称“NCP”不建议再使用,中文名称也可以与国际接轨,改为意译的“冠*-19”或音译的“冠肺-19”。

在疫情逐步稳定的当下阶段,“新型冠状病*肺炎”和“新冠肺炎”的使用已经稳定居于前列,此时再更名有违约定俗成的原则。但提示我们,如何实现国内国外对疫情名称的统一还是一个未完全解决的问题。在语言应急命名时,应充分考虑国内外命名的统一性,尽可能为使用者提供方便。

(三)处理好科学术语与大众称说的关系

对疫情的认知是一个科学问题,命名的表述要科学排他。同时疫情也是一个应急问题,命名的表述要通俗经济,要处理好科学与通俗、学术与民间的关系。时至今日,“非典”与“萨斯”的“PK”仍未完结,“非典”这一称名不科学、不排他,但很亲民上口。“萨斯”是对世卫组织的官方名称“SARS”的音译,足够国际化并具备科学性,许多学者推荐使用,但它始终落后于“非典”,很少有人使用。这启示我们要兼顾命名的科学性与通俗性,在符合命名原则的基础上,选择民众可以接受、便于称说的名称。否则,无人使用的名称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去了存在的话语空间与应用价值。

六、结语

命名是构建语言应急能力建设体系的第一环,也是重要一环。此次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新冠肺炎”疫情,在公布官方命名的时间上较以前更加迅速,兼顾了命名的科学性和通俗性。虽然在初起阶段和扩散阶段共存的名称较多,但经过专家的引导和国家的规范命名,最终稳定统一为全称“新型冠状病*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称“COVID-19”,体现出我国的语言应急能力建设已有所提升。同时,这次“大考”也提示我们要做好命名原则的宣传工作,更加准确、及时、高效地构筑好应对突发事件的第一道防线。

编辑:牟益君

投稿:yingjiyuyan

bl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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